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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冬最冷的寒流,這樣的冷冽襲擊下,反而讓人精神抖搜呢,搬張佈滿軟抱枕的籐椅,泡杯淡薄卻滋補的人蔘茶,把自己置身在溫暖的日曬陽光中,就來讀江國香織的「愛是恒久的神智不清」吧。


以前大概讀了她的書,只是總是缺乏某些歷練而產生不了什麼共鳴,就是覺得平平淡淡的文字風格,像是個小婦人的角落竊竊私語,沒個注意就會把所以話語遺忘,煙消雲散一般,想不起來到底讀到了什麼!但這本不同,蠻多地方頗能引人會心發笑,一樣平淡的文字,一樣的竊竊私語,想必是過來人才能懂得的生命之中的輕與重吧。


作者寫小說為主,而這本書是她新婚三年的生活散文,就像她寫的「由於情況時時刻刻在變化,這己經是一個故事。過去的故事。因為是故事,所以根本沒有用。」,寫得這樣若有似無,不知是否也因為翻譯的關係,有時有點語焉不詳,我覺得是她把自己的兩人生活習來的感觸、經驗,經由文字的呈現,同時也梳理出內心的深層的想法,那些故事,就是必經的曾經,「所以根本沒有用」的意思就是一切雲淡風輕,放了。是服了她,果真符合她一貫風格,不見火氣的描述,是修養使然嗎?


摘錄一些我喜歡的片段,先來一篇由博客來節來的單篇,這篇很有趣,好似所有夫妻之間的問題發難始祖:

吃飯


好久沒有一個人去旅行。

想到這裡,突然很想去旅行。

我只有在這種時候動作特別快。翻開記事本,想了一下工作行程,立刻決定九月去旅行。由於護照過期,當天,散步的路上就去拍了照,也去區公所拿了相關資料,第二天就提出申請。

晚上,丈夫下班回來立刻告訴他:

「我九月要去旅行。」

本來忙著把西裝、領帶、白襯衫、長褲、襪子脫得到處都是的丈夫,突然停下脫衣服的手,一臉錯愕地看著我說:

「那,我的飯呢?」

這下輪到我錯愕了。

飯?

接下來的幾秒鐘,兩人都沉默不語。終於我打破沉默說:

「飯?這是你第一反應?」

如果是今天就要出門也就算了,聽到好幾月以後的旅行計畫,他的第一句話不是「要去哪裡呢?」,也不是「要去幾天呢?」,竟然是「我的飯呢?」

我突然覺得,我存在的首要意義就是煮飯。

這一類的事情經常發生。

吃飯。

這是他的習性。結婚兩、三個月後,再怎麼不願意也會察覺到這件事。下班回來就是吃飯然後睡覺,看著丈夫這一連串過於實際而有效率的行動,該怎麼說呢,連寫出來都覺得陳腐,我這個新婚妻子實在很難不在心裡提出一個質疑││這個人只是為了叫我煮飯而跟我結婚嗎?

於是,有一天我就不做晚飯試試看。丈夫下班回來後,看著空無一物的餐桌和整齊的廚房,露出一臉納悶的神情問道:「晚飯呢?」一邊把西裝、領帶、白襯衫、長褲、襪子脫得到處都是。

「沒有。」我回答。

「為什麼?」

「因為沒有做。」

我一邊撿著丈夫的西裝長褲一邊回答。丈夫沉默了片刻,然後一臉認真地又問了一次,為什麼?

「因為不想做。」

我答道,接著提案說,那麼叫蕎麥麵來吃吧。

「蕎麥麵?」丈夫發出奇怪的語調。「麵店早就打烊了。」

那時已經十點半了。結果,那天我們開著丈夫的車去Denny's吃晚飯。

不料,這件事卻產生了反效果。已經知道每天不一定有晚飯吃的丈夫,把那句令人厭惡的台詞「晚飯呢?」,改成在玄關問,而且問得十分頻繁。可能是被不安所驅使吧。大門一開劈頭就問,晚飯呢?

不消說,這真的讓我非常難過。看到這一段的人,或許很多人都會同情我丈夫,但是門一開,看到人家的臉第一句話就是問「晚飯呢?」,我覺得這是極為失禮的話。

如果我說,我這輩子再也不做飯了,你會跟我離婚?

我曾經如此問過。當時在浴缸裡看報紙的丈夫回答:「才不會呢!」看來他已經學會了「傾向與對策」,以這種程度來回答我的質問,而我也從他那裡學會了不囫圇吞棗解讀他的回答。

我很喜歡吃東西,所以對於下廚不以為苦。不過,為了下廚而行動受限會讓我很痛苦。

另一方面,我當然很喜歡和丈夫一起吃飯。不只是平常在我家的小餐桌吃飯,在球場一邊看足球比賽一邊大口大口吃飯糰、在公園吃三明治、夜遊之後站著吃的蕎麥麵都很喜歡。

其實,我們經常外出用餐。一則我們都愛吃美食,再則我不是個賢妻。經常去的有陽光照得到的附近香港料理店,以及把我討厭肥肉的毛病改掉的炸豬排店,還有可以吃到帶有泥土芬芳的野生蘑菇沙拉、藍色屋簷的西餐廳等等。

喜歡吃的佳餚,我經常會學著做做看。做得很好吃就開心無比。

能夠永遠和同一個人吃飯是很幸福的事。生活是由吃飯的次數累積而成的。

「我知道九月的旅行,是我的任性。」

幾天後我這麼說。我很清楚,就一般而言,結婚之後,大家是不可以隨隨便便一個人跑去旅行。

「可是我改不了我這種任性。」

除此之外我不知道該怎麼說。

「這種事,其實你很明白吧?」

丈夫勉勉強強地點頭承認。

「我就知道。」

我的聲音,聽在自己的耳裡都覺得很開心。 「我去旅行的時候你就去外面吃吧。可以找上野先生或拓朗先生去喝酒啊。」

我舉出丈夫的朋友的名字。

「旅行的時候,我會一直想你的。我保證。」

我這麼一說,丈夫露出疑惑之色,心不甘情不願地點頭應允,應了一聲「嗯」。

「你也要想我呦。」

丈夫立刻回了一聲「嗯」。我看著他的側臉,很想吐槽地補上一句說「真的嗎?不是想飯,而是想我呦!」不過還是強忍了下來。


夜間公園是想一個人靜一靜的時候去。由於人很多,星期五或星期六都很有趣。一定有人在練習小喇叭或豎篙,那種暴力而感傷的音色,不想聽到都很難。我佇立在天橋上,帶著悲傷的心青聆聽片刻。為什麼是悲傷的心青呢?因為剛和丈夫吵架。這種時候,夜間公園就像水裡。


而今我甚至認為,沒有推理小說,我恐怕無法過人妻的生活。


我認為雨有消炎作用。因此,倘若感情的起伏---例如戀愛---是一種發炎症狀的話,雨可以說是危險的。


詳細情況就省略了,總之是危機狀況。因為兩人都瞭然於心,反而表現得沉著冷靜。畢竟在那之前就一直很堅強(現在也是,不過我和丈夫的生活,表面上姑且不談,日日在愛憎的漩渦裡打轉)。


我常常想當外面的女人。所謂外面的女人,就是不是妻子的女人。


甜美而奢侈、伴隨著愉悅在口中融化的巧克力,我只能認為是男人為了融化女人的心的東西。


我和丈夫之間也發生同樣的情形。丈夫愛亂扔東西、對事物漫不經心、太過輕視感情(我是這麼認為),而我則是耐緎不足、情緒化、不懂得讓步(我丈夫說的)。因此,我們兩人之間吵架的種子源源不絕。

因為黏在一起才會這麼難過。

真的,我的感受越來越深。然而,儘管如此終究還是黏在一起。兩人有時會寂寞到束手無策(一個人孤獨的感覺明明很棒,為什兩人的孤獨如此難受呢?)


深夜,躺在浴缸裡看書,有時會突然嚇得全身緊縮。這時,將浴室的門和盥洗室的門兩個都打開的話,可以聽到從走廊對面的寢室傳來的、丈夫的打呼聲。頓時會安心不少,覺得自己不是一個人而感到欣喜。色彩繽紛大概是這種事。


和別人共同生活時的瑣碎、以及豐富。一個人變成兩個人時,能夠用全然不同的眼光看世界。


在家裡的時候也是這樣。我們大多看著截然不同的東西。丈夫看電視,我看丈夫的頭。丈夫看現在,我看未來。丈夫看天空,我看杯子。


如果誕是一時的神智不清,那麼結婚就是恒久的神智不清。


我很喜歡意識丈夫是陌生人的瞬間。


然而,一早突然看到妻子搽著一口亮澤的蜜唇送他出們上班,丈夫心裡一定這麼想著:這是一時的神智不清。


要不是經常能在這些細微的事物裡得到慰藉,實在無在愛裡活下去。


夫妻間的關係,隨著這種瑣碎事物得以維持。


...


我想,我還會繼續看下去吧,下一本,就是「那年,我們愛得閃閃發亮」。(尚未出版?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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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bellewen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